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市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负 责 人:刘志安
时 间:工作日
办公地址:振兴大厦B座1608
办公电话:024-5789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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