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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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负 责 人:张秀华
时 间:工作日
办公地址:振兴大厦B座1623
办公电话:024-575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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