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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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工作。
负 责 人:陈玥
时 间:工作日
办公地址:振兴大厦B座1606
办公电话:024-5750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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