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际考核年终考核的通知》,对照《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现将市文旅广电局党政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情况。
1.积极开展局党组带头学习。局党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突出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促进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全局党支部党员学习活动、局青年读书办法制学习活动中开展学法、懂法,不断加深法律理论功底。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的方案》,并邀请市委党校教研部主任翟春春副教授授课。
2.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工作部署。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重点掌握,将法治贯穿各项行政工作中。二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全局下发政策性措施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部门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全面依法行政和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涵盖了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了在行政工作中的流程规范、合理合法。
2.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群的表率,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讲党课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关键少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省、市督查反馈问题中积极找寻根本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与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必须由法律顾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面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工作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
3.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工作要求,对全年印发的128件行政类文件进行梳理,未发现违法问题。同时我局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对现存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保留文件为《抚顺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抚顺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
4.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全程线上办理、线上公示。二是行政审批过程全程网上留痕,执法主体(含人员)均在“双随机、一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按照《抚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积极落实政执法公示制度、抚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抚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根据行政职权划转及机构改革,出台《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权责清单》并进行备案和公示。在行政执法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四是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刻录机、存储光盘,落实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五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增加执法办案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辽宁省举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开展线上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全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63余件。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公平公正,一手抓营商环境,一手抓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积极构建和谐文化市场,打造文明、优质的文化市场环境。一是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 “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平安抚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大了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力度。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95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84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20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94辆次,行政处罚12家,行政罚款总数337000元,受理举报投诉9次,回复满意率100%。
3.强化执法监督。对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审批、执法)开展抚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考核内容涵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实效性、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情况、典型行政执法案例情况、行政执法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结合实际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督促市、县、区进行逐一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4.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二是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订了《执法文明礼貌用语》、《六项禁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部使用规范用语和文明用语,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三是大力推进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执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处罚”“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情节轻微、无损害后果可免责”等规定,强化营商环境优化意识,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的法治环境。坚持以民生为导向,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通过约谈、行政指导、劝告、教育等方式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慎用行政处罚。
五、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情况,我局将继续按照行政复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认真落实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细致梳理普法工作内容,制定了2023年普法工作方案,明确了法规科、宣传科、市执法队普法宣传工作职责,建立了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电视五大行业领域开展法律宣传。二是派发《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普法宣传资料。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局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宣传信息3条,局机关工作微信群宣传信息5条。同时充分利用抚顺市广播电视台面向抚顺市全体市民进行宪法宣传,宪法周期间总计播报相关信息28条,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
七、存在问题
1.行政执法人员不足,行政执法覆盖面、频次、办案率存在一定问题。目前局机关下属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14人,面对较大的执法区域无法有效保障执法频次、办案率等。
2.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融入实际工作尚有欠缺,近年来文旅行业领域业主对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不理解、异议等情况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存在对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不到位、不深入、不具体、不细化,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不深入。
为进一步解决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一定措施,一是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目前新增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1人,可以适时补充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开展有效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工作,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入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路径,细化工作流程,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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