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辽宁省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全市体育项目业余训练、比赛
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创建工作;
负责承办、参加各类体育赛事的相关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
育工作;承担各项目体育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推广普及冰雪运
动,运动员中等职业教育和初中学历教育及体育特长专项训练;
国民体质检测、各项体育运动的指导和服务;全市体育项目科学
选材、训练监测、运动康复的指导和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
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第二部分 2024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 2052.91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046.91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99.7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12.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 334.3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
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00%。
3.事业收入 6.00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29%。主要是学费等
收入。
4.经营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00%。
6.其他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 299.89 万元,降低 12.75%,
主要原因:压减经费,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 2052.91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693.36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82.49%。主要是为
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1477.7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9.69 万元;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 65.89 万元。
2.项目支出 359.55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17.51%。主要包括青
少年体育、竞技体育、群众体育、训练场馆维护等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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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0.00%。
4.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 299.89 万元,降低 12.75%,主要
原因:压减经费,财政拨款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结转结
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046.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7.36 万元,项目支出 359.5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
出减少 299.89 万元,降低 12.78%,主要原因:压减经费,财政拨
款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
的 71.5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77.69%,项目支出完
成年初预算的 5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12.56 万元。按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教育支出 1200.77 万元,具体包括:
(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3.11 万
元,主要是体育中学教师绩效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
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预算,待人事
部门批准后本年追加预算。
(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4
1197.66 万元,主要是体育中心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
员流动、工资及职工保险基数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5.20 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
(项)11.20 万元,主要是外聘教练员劳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
算无差异。
(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
出(项)14.00 万元,主要是保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办公暖气费
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
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无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20 万元,具体包括:
(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4.57 万元,主要是离休工资、护理费等支
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无差异。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4.63 万元,主要是职
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
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45 万元,主要是职工职
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5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22.44 万元,主要是职工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
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0.11万元,主要是工伤职工工伤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无差异。
4.卫生健康支出 77.49 万元,具体包括:
(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
医疗(项)77.49 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 137.90 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122.15 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
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
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15.75 万元,主要是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建部门核定后追加
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34.35 万元。按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其他支出 334.35 万元,具体包括:
(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34.35 万元,主要是用于青少年体育、
体育训练、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场馆维护等支出,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与年
初预算无差异。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24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42 万元,完成
预算的 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无差
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0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42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0.00%。
完成预算的 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预
算与支出。2024 年参加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2024
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预算与
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 0.0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0.00%。完
成预算的 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预
算与支出。2024 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0 批次、0 人、0.00 万元。
其中外事接待累计 0 批次、0 人、0.00 万元。2024 年公务接待费
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与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42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100.00%。完成预算的 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与年初预算无差异。比上年减少 1.08 万元,降低 72.00%,主要是
压减支出,财政拨款减少等原因。
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年检、维修、
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
量 1 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87.37 万元,其
中:人员经费 1543.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
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
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43.6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
(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
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
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
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00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
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
7额的 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中小企
业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
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
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省级以上
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
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
用车;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
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
双责”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坚决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
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上级工作安排
落地见效。
完善布局,扩大夺金点。按照“巩固优势项目,扶持潜力项
目,挖掘冷门项目,开发新兴项目,引导社会办项目”的工作原
则,继续巩固了水上、重竞技、游泳、自行车等项目的发展。同
时,根据省十五运青少年竞技项目设置,中心本周期新增激光枪、
霹雳舞、散打、马术、攀岩、体操、铁人三项等合作项目。
以赛促练,向省年度比赛要成绩。在抓好常规训练的基础上,
8高度重视每个项目的年度比赛,坚持分牌必争的原则。截至目前,
在参加的 40 余个项目的年度赛中,共获得金牌 98 枚、银牌 98 枚、
铜牌 121 枚、76 个第四名、103 个第五名、41 个第六名、33 个第
七名以及 58 个第八名。在全国性赛事活动及省体育赛活动事中我
市也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中心教练员鄂奈严获得全国女子拳
击锦标赛 48KG 冠军;柔道运动员金雪晴获得全国女子柔道 48KG
冠军;抚顺游泳队在辽宁省青少年游泳比赛中,以团体总分 1269
分、奖牌 139 枚的骄人成绩,超越传统强队沈阳和大连荣登金牌
榜和团体总分双榜首,实现了我市游泳项目历史上最大突破。
积极开展体育赛事活动。2024 年中心组织开展了武术、跆拳
道、长跑、羽毛球等 60 余项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赛事活动,并积
极参与省级以上赛事 20 项次,取得多项佳绩。鼓励先进,激发社
会体育组织积极性,中心组织召开了全市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
乐部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进一步激发了社会体育组织积极性。
同时,不断优化和加强群众健身组织建设,对 2 家协会、5 家俱乐
部进行了换届指导和备案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单项体育协会 38
个,体育俱乐部 87 个。组织参加辽宁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中
心联合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协调各相关协会参加辽宁省第九届老年
人运动会太极拳、气排球等 8 个项目比赛,同时承办了健身气功
项目的赛事。本次比赛我市成绩优异,中心获得了优秀组织奖荣
誉称号。
9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
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
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
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
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10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
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
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
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
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
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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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03.辽宁省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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