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管理,提升景区质量,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17775-2024)、《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2〕166号)、《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局开展了2025年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工作。经复核检查,研究决定,撤销青龙寺风景区(3A级)、妈妈沟景区(2A级)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特此公告。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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