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刘海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原市委)大院为附近居民和单位开放院内停车场所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要为文化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服务,院内每日承接各类民间演出团体进行排练,人员较多,车流量较高,基本满负荷。
二、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财力紧张,目前安保人员仅4人24小时轮流值班,负责常态化维护院内秩序,任务繁重。如开设免费共享停车场需向上申请资金,增派安保人员。
三、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院内监控设施存在死角,如开设免费共享停车场后,管理难度较大。
四、经向市发改委相关业务部室咨询,对外开放收费停车场属盈利范畴,需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予办理。
综上,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原市委)大院不适合为附近居民和单位开放院内停车场所。
感谢您对抚顺市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感谢您的理解!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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