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利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您在提案中提出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平衡关系调整重心、建立健全传承机制、政府积极引导扶持、整合利用社会力量、加强专职队伍建设”等问题,非常专业,基本符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和实际,也是我市非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中需要突出解决和完成的问题。
一、关于平衡关系调整重心问题
正如您提案中所说,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在特定历史时期我们十分注重“抢救第一”,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6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14项、市级68项。在抢救、挖掘、整理、研究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过程中,工作重心确实放在“抢救第一”层面,加之受经济发展制约等客观因素,工作中确实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等问题。但抢救非遗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近年来我们通过辽东(抚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有效推动抚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科学性保护和传承性发展,从制定《辽东(抚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整体规划方案》、如何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代表性传承人得到合理有效保护入手,通过对传承人的培训、非遗进校园、进社区和系列展演、展示、宣传等活动。目前正在收集整理了抚顺市非遗档案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未来将实现对保护区内非遗项目档案数字化管理,使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生态环境等得到全面保护。使辽东文化葆有旺盛的生命力的同时,也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和智慧融入现代生活。
二、建立健全传承机制的问题
我市共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1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11人、市级139人,这些传承人是我是非遗传承保护的核心骨干主体,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自2006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评选活动,目前正在组织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评选活动。2020年市文化旅游局出台了《抚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抚文旅发【2020】59号文件)、《抚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抚文旅发【2020】60号文件)等两个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分管文化工作的宋一甲副市长于2023年3月对我市部分文化企业进行了调研,对年轻一代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帮助代表性传承人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为他们充分发挥技艺提供必要条件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目前文化旅游部门正在加以落实。
三、关于政府积极引导扶持的问题
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于2020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辽东“抚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辽东“抚顺”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并将其列入《抚顺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个五年规划》。2023年根据文化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的通知》,结合抚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正在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工作,计划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项目梳理,对梳理后遴选为当地民众广泛认可、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为旅游发展提供优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培育特色线路:培育以抚顺地秧歌、新宾满族剪纸、新宾满族故事、新宾民间歌谣、满族小吃制作技艺、佐师傅满族特色老婆饼制作工艺、新宾满族传统小吃、新宾满族八碟八碗、新宾满族火锅、新宾满族祭祖习俗、新宾满族婚礼习俗、新宾满族传统袍服制作艺等非遗项目与抚顺启运之旅深度融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培育以琥珀雕刻、煤精雕刻、琥珀香制作等非遗项目与抚顺工业旅游深度融合的特色旅游线路,让游客体验抚顺当地美食和民众的生活方式。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四、关于整合利用社会力量问题
为了做好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们积极采取1+3+N的保护工作模式,在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发挥市非遗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项目保护单位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2021年市文旅局批准成立了抚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为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我们吸收他们参与到辽东(抚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在非遗项目调研、挖掘整理;非遗档案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系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今后,我们将继续尝试发扬1+3+N的保护工作模式。
五、关于加强专职队伍建设问题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职队伍建设是组织保障。为此,在全市机构改革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单位合并过程中,市文化旅游局设立了专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部门——非遗科并配备三名专职工作人员。2014年成立了抚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由原文化局属戏剧创作室、艺术研究所两个单位合并组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市非遗保护专业机构。非遗中心现有在编人员1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3人。主要工作职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宣传推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和经验,培养和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但如您所提,在基层非遗保护工作中,部分县区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非常不利于非遗保护工作,我们将积极建议、推动还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地区配备足够的非遗保护专职人员,更好的完成区域内的非遗保护工作。
再一次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感谢您专业的意见建议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23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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