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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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规范性文件】《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人社部发〔2014〕78号)
第五条第二点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日的,文化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工作证明。
申请条件:符合法律依据
办理材料:审批文件《抚顺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行政审批局2楼综合窗口
办理机构: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收费标准:否
办理时间:20工作日
联系电话:5761372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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