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部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文化领域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进出口文物、文化艺术经营及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等相关工作。
2、负责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3、负责查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及违法经营活动行为;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4、负责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体育、网络旅游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5、负责查处体育、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
6、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具体工作任务。
7、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行为。
8、负责指导、协调县文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处相关领域的违法案件。
9、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新成立并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258.78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8.78万元,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258.78万元,本单位为当年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数据。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25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8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本单位为当年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8.78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8.78万元。
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5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1.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3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本单位为当年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数据。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本单位为当年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数据。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万元。
人员经费22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本单位为当年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用途为机要通信与应急合用车。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有1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没有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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