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推进我市文体旅融合发展,我市组织开展了抚顺市非遗工坊评定工作。按照《抚顺市文化和旅游厅等3部门 <关于开展市级非遗工坊申报工作> 的通知》(抚文联发〔2024〕21号)要求,在各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评审和公示,确定了 8个非遗工坊为抚顺市非遗工坊,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书面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博非遗科。电话:57500646;电子邮件:fsfy666@163.com。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