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6〕17号)文件要求。经考核人自评、项目保护单位核查,组织市非遗保护专家研究确定了我市4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我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24-57500646,联系人:王博
通讯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振兴大厦B座1604文博非遗科
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4月24日